(二)排查整治商务楼宇内宽带业务价格违法行为。
1. 排查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为用户提供通信服务时,除按照其已公示的电信资费标准收费外,是否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2. 排查商务楼宇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在配合提供通信接入服务时,是否向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收取公示的收费项目之外的费用。
3. 排查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是否在商务楼宇内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资费标准、服务监督电话和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等,商务楼宇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协助提供信息公布位置,并为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开展服务提供便利。
4. 督促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商务楼宇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就是否存在商务楼宇内宽带业务价格违法行为全面开展自查整改。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组织对辖区内商务楼宇内宽带业务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排查整治。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通信管理局依法对电信运营企业资费营销和计收费行为进行监管。
(三)排查整治新建商务楼宇未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为。
1. 排查新建商务楼宇内通信配套设施是否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所需投资是否由建设单位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是否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是否存在第三方公司作为单独工程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并经营获利的行为。
2. 排查新建商务楼宇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等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建设单位是否确保商务楼宇内通信配套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后组织竣工验收。
3. 排查电信运营企业是否违规参与或支持新建商务楼宇内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对于通信配套设施未按要求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商务楼宇,电信运营企业是否仍将其接入公共电信网。
4. 督促商务楼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电信运营企业就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全面开展自查整改。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通信管理局对2017年4月1日后新建商务楼宇未严格执行《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及相关标准行为进行排查整治。各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强化管理、严格把关。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部署(2020年10月)。各地通信管理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制定辖区内具体工作计划和落实方案,并于2020年10月底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制定本企业自查整改方案,并于2020年10月底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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